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南區創業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南屯申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大里漁會稅務諮詢, 台中推薦企業併購顧問會計服務推薦

財政部今日公告10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8.2萬元,明(110)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申報戶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之意旨。有關10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財政部依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108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02,887元,按該中位數之60%訂定10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8.2萬元,較108年度之17.5萬元,增加7,000元,為歷年來最大調幅。該部表示,預估受益戶數為205萬戶(較108年度增加27萬戶),減稅利益為96.57億元(較108年度增加25.51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0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稽徵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納稅義務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原則以3個月為限。該局指出,遺產管理人因須依民法第1179條規定,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1年以上期間,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之聲明;基於上述期間未屆滿前,無法確定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債務,因此遺產管理人如已依前述規定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稽徵機關將准予延長其申報期限至公示催告期限屆滿後1個月內辦理,不受上開延長期限3個月規定之限制。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於108年11月13日死亡,經法院109年5月11日指定遺產管理人,該遺產管理人應於109年11月11日前辦理遺產稅申報或申請延期申報。遺產管理人依規定申請延期申報時,如已向法院聲請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1年1個月期間內報明債權,並於109年10月23日登報公告,則稽徵機關將准予延長至110年11月23日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後1個月(即同年12月23日)前提出遺產稅申報。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注意遺產稅申報期限,如不能如期申報者,應依規定申請延期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Q:預收貨款時約定以單一價格先收取,並開立僅有一個單價乘以預計數量之發票給廠商,實際交貨時則依不同商品不同價格認列收入並沖銷預收,現要將剩餘之預收貨款以折讓單退還給廠商,請問折讓單上有不同單價及數量這樣可以嗎?

ACC711CEV55CE


數位看板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南區公司解散登記 台中企業併購顧問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中區變更登記會計服務推薦台中北屯公司登記 台中豐原稅務功能運作 台中北屯國稅局稅務諮詢

arrow
arrow

    n7adfvb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